馬英九總統於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在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致詞時指出,從人權發展歷史來看,最容易傷害人權的就是政府,他呼籲公務員當手上握有公權力時,應再三思考「權力使人腐化」一語,才不致侵犯人民權利。
針對外界質疑總統府在行政、監察和司法院之外,再成立人權委員會,有疊床架屋之嫌,馬總統解釋說,據聯合國通過的公民及政治權利、經濟社會與文化兩國際公約,各國都應設人權委員會,為讓兩公約在台順利推動,政府決定在總統府成立人權諮詢委員會,而非放在上述三院。
擔任總統府人權委員會召集人的副總統蕭萬長指出,依聯合國提出的巴黎原則,國家應設置人權專責機關,且必須定期提出人權報告,以便檢視政府是否有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的情形。總統府人權諮委會並沒有受理人權侵犯個案申訴調查與審議的權限,「當然未達巴黎原則所要求的人權專責機構」,諮委會將來也可進一步研議循序設置人權專責機構的可行性。
同時,當天也是馬政府實施「兩公約施行法」滿週年的日子,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開記者會,提出長達八十頁的年度監督報告,不僅成績不及格,評語為「準備不足、步調混亂、進度落後」,並建議「留校察看一年」。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副召集人顧立雄批評,據「兩公約施行法」第八條,規定兩年內須進行檢討與修正,但迄今未看過行政機關寫過任何一篇兩公約的文章,沒看過有什麼檢討;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指出,兩公約每批的種子講師只上課十二小時,成效有限,難以推行,以致連最須了解此兩公約內容的法院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資料來源:2010年12月11日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