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知名冷凍食品加工廠遭19名越南籍外勞集體控訴雇主未依法給付加班費,一天工時最長達20餘小時,但加班費每小時僅給付六十到六十五元不等,且人身行動受限,迫不得已必須翻牆外出,一旦被查到,還要罰一千到三千元,直至去年底外勞強烈抗議後,廠方才開放讓外勞休假日自由行動。
該公司石姓董事長回應表示,公司對於外勞的僱用與管理都依照法律規定與程序,該給的都會給,公司很有誠意配合,但懷疑外勞遭到煽動。
勞工處指出,兩次向廠方調閱外勞加班紀錄與薪資清冊資料,資方始終不願提供,最近已強制廠方提具相關資料,並深入調查涉及限制人身自由與剝削勞力等情節。目前已先安置9名外勞,另10人已接受條件簽下協議書,回廠繼續工作。
(資料來源:2010年12月18日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