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妥速審判法於今年4月間完成立法,司法院表示,隨著適用速審法判決一一出現,對於人權保障的具體效益也逐漸勾勒成形中,將秉持「清明的法官、親民的司法」信念,積極推動相關立法,加強保障人民的訴訟權利。
速審法施行至今,已逾三個月,已有多件判決引用該法的規定。速審法第7條規定的酌減其刑機制,是速審法的重要特色之一,目前有9件判決引該條文減輕其刑,其中某案纏訟時間長達13年,由此可見,速審法能給予人民兼具裁判品質及審判速度的司法,讓司法公平正義得以即時彰顯。
司法院表示,速審法酌減其刑機制,主要為保障人民訴訟有受公正、合法及迅速審判的速審權利,而在現行刑事訴訟制度外創設的新制度,更符合歐洲人權法院判決與德國司法實務的作法。
(資料來源:2010年12月21日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