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將大幅放寬過勞死為職業病認定基準,全部採用日本認定標準,只要發病前一天有特別過度且長時間的工作,甚至前一週有常態性長時間工作,或工作負荷過重,導致過勞死,都算職業病。
最新認定基準直接將「腦血管」及「心臟疾病」納入認定基準,相關疾病只要是因職業而促發,都算職業病。且未來認定不只「工時時數」,還會以「工作負荷是否過重」為判定標準。勞委會強調,只要是目前尚未認定的職業病個案,都可採新標準。
新標準明定可能造成過勞死的疾病除原來的腦出血、腦梗塞、心肌梗塞、急性心臟衰竭、主動脈剝離外,新增狹心症、嚴重心律不整、心臟停止及心因性猝死四項疾病。
(資料來源:2010年12月22日聯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