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調查發現,勞委會去年召開工資審議委員會時,擔任會議主席的主委王如玄,未經多數委員決議通過,就提出每月一七八八○元、每小時九十八元的基本工資調整結論,並直接報請行政院核定,調整程序明顯違反規定,昨通過糾正勞委會。

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回應表示,尊重監察院的調查意見,程序或細節上有瑕疵、違失部分,會配合改善。至於今年七月將召開的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運作模式還是跟去年一樣不會改變。另,調整後的基本工資已公告實施,不會因監察院糾正有任何改變。

糾正案文指出,勞委會去年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時,未依規定提供相關研究資料,讓此案在審議過程缺乏客觀評估資訊,導致勞資雙方各持己見。當時勞方堅持應根據貧窮線計算公式,調整至每月二二一一五元,資方則希望調整一.五至二%;在雙方未形成共識情形下,會議主席竟未經表決,就建議每月一七八八○元、調幅三.四七%,引發爭議與不滿,顯有違失。

另,審議委員會的組成也引發質疑。監委葛永光指出,當時審議委員由勞資方各七席、專家學者四席及官員三席組成,但勞方認為,學者應僅限於列席提供諮詢,不應參與表決,且官員代表均為財經相關部門,缺乏社福相關單位,客觀性及公正性不足。

監委調查發現,勞委會在「基本工資審議辦法」修正條文尚未公布施行前,就根據該條文的勞資雙方代表比例,辦理審議委員推薦事宜,時間過於倉促;且定位也未盡周延,引發客觀性質疑,影響勞資政三方理性對話,應檢討改進。

至於監院認定勞委會在基本工資調整過程有疏失,是否影響該決策效力?葛永光表示,監委只能指出行政疏失,無權裁定政策是否無效;勞委會已表示今年還會再調整基本工資,希望勞委會能遵守規範並建立機制,以消弭爭議。
(資料來源:2011/05/18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