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奮鬥廿年,終於爭回正義!」原私立國光中學的老師徐淑美廿年前因踢爆校園暴力事件,遭到不當解聘,提出了全國首例教師申訴案,去年底終於抗爭成功,解聘後展開抗爭的四年,均獲採認為教學年資。
八十一年五月卅日,徐淑美陪學生到校外開記者會,舉發當時任教的國光中學發生校園暴力及性騷擾事件,當年八月一日校方不附理由就「不續聘」。
大學畢業進入國光,一教就是十一年,很難相信就這樣被解聘,徐淑美說:「我決定要做鬥士。」在父母支持下,從八十一年到八十五年進行「專職抗爭」,她綁起白布條在校門口靜坐,起初還抱著想回國光教書的念頭,「但抗爭愈大,就愈確定回不去」。
抗爭4年 學校堅持拒聘
徐淑美在八十二年創全國首例提出申訴,並「質疑」教師申訴評議會的組成份子都是校長,後來不但爭取到教改人士參與,並獲得申評會認定「應予續聘為宜」,不料校方竟以「為宜」只是建議性質,仍舊拒聘,就算教育局要求國光續聘,校方還是拒絕,且提出行政訴訟。直到八十四年教師法制定通過,第六次申評會的續聘決議獲得法源,學校卻仍舊堅持拒聘。教育局只能在八十五年另行安排她至英明國中代課、隔年成為正式教師。
法部個案解釋 校方讓步
從吳敦義任高雄市長起,到現任陳菊市長,「市民有約」時間都看得到徐淑美的身影。最後由立委管碧玲接下陳情案,提案修改「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讓教師在申訴期間,教學年資仍可獲採計;法務部再作個案解釋,確認徐淑美「申訴成功」,校方才願讓步。
國光中學原為中油高雄煉油廠設立,四十八年立案為私立中學,九十四年改為中山大學附屬中學,並由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中辦官員表示,已著手處理徐老師抗爭期間教學年資的補採認;高雄市教育局專委戴淑芬表示,對徐老師申訴成功,樂見其成。
(資料來源:2012/01/17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