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車駕駛、乘客注意,今天起全台有三天大執法,針對後座成人乘客未繫安全帶開罰,最高開罰六千元!但民眾面對新制 的「南北差距」相當明顯,部分中、南部民眾似乎還在觀望,北部民眾則相對較願配合。
配合交通部規定,車輛後座乘客必須繫安全帶,軍方採取更加嚴格做法,今天起加強對公務車輛後座安全帶使用糾舉查察,違反規定者予以懲處,除需繳納罰金外,軍士官記申誡乙次,士兵禁閉五至七日處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成人宣導期昨天屆滿,交通部、警政署與台北市府昨天聯合召開記者會,宣示今天起將有為期三天的大執法,取締十二歲以上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的違規行為。
根據新制,如計程車違規,駕駛已善盡告知責任,將針對乘客開罰。交通部道安會執行秘書謝潮儀表示,交通部有製發宣導貼紙,只要計程車後座有張貼宣導貼紙,就視為已盡告知義務。違規乘客每人開罰三千元,逾期六十天未繳加罰至四千五百元。
一般車輛則針對駕駛開罰,小型車行駛一般道路違規,駕駛挨罰一千五百元,逾期未繳不會加倍;如行駛高、快速公路違規,後座乘客僅一人時開罰三千元,逾期六十天加罰至四千五百元;後座乘客兩人以上開罰四千五,逾期六十天加罰至六千元。
新制也有三項例外,官員指出,後座乘客如有開刀或懷孕等特殊情況,如經醫療機構開具證明不適合繫安全帶,員警不會開罰,否則最好還是繫上安全帶,確保安全。計程車如搭載四歲以上需坐墊等輔具的兒童,卻無此設備,也不開罰;八十年六月底前出廠小汽車、九十六年十二月底前出廠客貨兩用車,因後座安全帶非規定配備,也不會開罰。
除了一般道路加強取締外,今天起,警方在高速公路收費站也會加強攔查,行駛於高速公路未繫安全帶,罰金一人從三千元起跳,另外,小客車後座如因「超載」,出現有乘客無安全帶可繫,也將依法開罰。
(資料來源:2012/02/01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