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宣布診所受雇醫師將納入勞基法,但傍晚隨即改口表示將再研議。醫勞盟對於衛生署拋出的這項政策,認為毫無人權法律概念,完全「搞錯方向」。
衛生署署長邱文達昨日於立法院表示,將優先考慮將實習醫生納入勞基法有關「技術生」的規定,另外診所受雇醫師也將優先納入;但住院醫師及主治醫師因為涉及工時、職班人力與專科訓練等問題,在考量病患就醫權益的前提下,不宜納入勞基法規範。
對於診所受雇醫師納入勞基法的新政策,衛生屬於昨日傍晚正式發出新聞稿,但隨後醫事處長石崇良與醫師公會討論後,卻表示全案仍須再討論。
醫勞盟法律顧問蔡秀男認為,衛生署完全「搞錯方向」,診所多數是合夥或自行開業,醫師是老闆,不是受雇者,診所醫師根本沒有工時與勞動人權的問題。
蔡秀男表示,勞基法保障的是受雇者,不是老闆,所以應該讓各大醫療院所受雇醫師全數納入勞基法,,才符合國際人權趨勢。診所醫師一旦納入勞基法,首當其衝將會面臨稅金負擔增加,且在工時規範下收入減少,他們才是對勞基法有疑慮的族群,衛生署「完全搞錯勞基法的定義」。
蔡秀男也批評衛生署說醫生納入勞基法會影響病患就醫權益根本毫無「實證證據」,「完全是自己想出來的」。蔡秀男說,現在國內醫療體系面對五大皆空等問題,就是因為勞動條件不佳所導致,醫療從業人員連基本的勞動人權都沒有,如何希望醫護人力回流?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日前曾表示,目前內外婦兒四大科醫師人力已相當吃緊,一旦醫師納入勞基法後,恐會關掉八萬病床。對此石崇良處長於昨日立法院接受劉建國委員答詢時,也坦承當時的數據估計「太隨便」,他此願意對表示道歉。
(資料來源:2012/05/10 台灣新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