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公約締約國 照樣執行死刑
   我國甫完成批准國際兩人權公約並審核人權報告的重要人權里程碑,其中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關於死刑的規定,更成為支持廢死者討論焦點。檢視近年執行死刑的國家,可發現伊朗、美國、越南、白俄羅斯等十三國都是公政公約締約國,締約國之一的日本更在上月處決三死囚犯。
 被視為國際人權標準基石的公政公約在一九六六年於聯合國大會通過,並於一九七六年三月正式生效。根據聯合國網站資料顯示,目前公政公約全球因簽署、加入、繼承的締約國共有一百六十七國,包括美國、加拿大、德國、英國、日本等國。
 我國曾在一九七六年簽署兩公約,但直至二○○九年才由總統馬英九完成批准程序,同年送交批准書由聯合國秘書長處存放被依非會員國婉拒,因此未列入締約國之一;但我仍依公約規定提出人權報告,並邀請國際人權專家來台審查,為我國人權新頁。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二○一一年全球死刑報告統計,二○一一年包括中國大陸、伊朗、沙烏地阿拉伯、伊拉克、美國及我國共廿國執行死刑,其中以中國大陸處死一千人為最多。
(資料來源:2013-03-21 01:22 中國時報 【蕭博文、王己由、陳志賢、林偉信/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