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觀審制讓人民安心參與
司法院刑事廳長林俊益今天說,人民觀審制度是「人民聽看問,法官認真審;人民先決定,法官來把關」,讓人民安心參與審判。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舉行「人民參與審判相關制度與立法」公聽會,與會律師羅秉成說,現階段不宜引進任何型態的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如果要讓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通過,應給5年準備期,日本做630場模擬法庭,台灣至少做足300場,目前1年才9場。
林俊益表示,日本是5年內在60個法院舉辦,平均每年1個法院2次,去年士林和嘉義地方法院就各舉行4次。
東海大學法律學院退休教授林騰鷂說,草案規定試行3年,必要時還能延長或縮短,如果試行後不行,豈非浪費人民納稅錢?
林俊益表示,台灣沒有相關經驗,試行3年,如果做得不錯,自然引起全民共識,司法院採取最穩健做法,讓人民參與審判。
他說,人民觀審制度不是舉世獨創,各國都是量身打造名稱,如日本基本模式是參審制,名稱為裁判員制度。
司法院版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規定,年滿23歲、高中職以上學歷及符合一定條件民眾,可擔任觀審員討論案件,表達判決意見。資料來源:中央社全文網址: 司法院:觀審制讓人民安心參與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778946.shtml#ixzz2PMLokL7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