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enerator: eWebEditor */
p.MsoNormal, li.MsoNormal, div.MsoNormal {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font-size:12.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div.Section1 {page:Section1;}
ol {margin-bottom:0cm;}
ul {margin-bottom:0cm;}
本會訊息
本會蘇友辰理事長於今年(2013年)11月26日下午2:30分出席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第23次委員會議會前會,並提出臨時動議,要求行政院組成專案小組,再行研議成立「國家級鑑識科學中心」(其提案案由、說明及提擬辦法如下文一、二、三所列)
案經行政院出席代表法規會陳永智參議當場宣達委員會召集人江宜樺院長的提示,責由法務部另組專案小組,再進行研議成立國家級刑事鑑識科學中心的必要性與可行性,並延攬蘇友辰理事長及外部專家學者參加,委員會副召集人羅瑩雪部長當場裁示遵照江院長指示辦理。
兹特將提案案由、說明及辦法具列如下,以供佐按:
一、案由:
為建構獨立國家級「刑事鑑識科學中心」或「刑事鑑識複審委員會」,掌理國內刑事鑑識複審及審查鑑定工作,建議行政院成立專案研究小組,延聘國內外學者專家,進行研議設置及運作具體方案付之實施,以提升刑事鑑識水準,改善裁判品質,避免司法誤判鑄成冤獄,俾保障人權。請討論案。
二、說明:
一、 依據本小組第23次委員會議會前會之討論會(陸)報告事項二、決定之(四)辦理。
二、 經按,馬英九總統在2007年競選總統時曾提出「台灣人權宣言」,其中內容的第二點提到「…增設獨立專職鑑識機構,以確保鑑定報告的公正性,避免冤獄。…」;另馬總統於2012年9月8日提出對蘇建和案留下3個教訓,包含『應該杜絕刑求及不當取供』、『提升刑事鑑識水準』、『擴大犯罪補償並增加金額』。其中強調『提升國內刑事鑑識水準』最為關鍵,因為有足夠的科學證據,就不會刑求及不當取供,更不會造成冤獄,自然沒有擴大犯罪補償並增加金額的需求。
三、 惟依據國內刑事鑑識專家指出,台灣要提升刑事鑑識水準,目前仍僅是一句口號,例如國內唯一培育鑑識科學的中央警察大學鑑識科學學系,近兩年(2012、2013年)均僅招收十位大學部的新生,持續下去,還可能瀕臨停招的危機。檢討原因,除國內鑑識單位層級低的原因外,警察局鑑識人員始終不足編制員額,且目前具備鑑識專業的執法人數,全國僅約600人(較檢察官、法官的人數比較,均不及半數,較律師人數比例更是稀少可憐),若想提升刑事鑑識水準,除了強化鑑識科學教育外,應改善最令民眾詬病的『法醫鑑定』、『醫事鑑定』、『車禍鑑定』、『火災鑑定』出錯喪失公信問題,另增加專責鑑定機構,成立『國家級』的刑事鑑識科學中心或刑事鑑事複審委員會,該機構更應該獨立於司法、警察單位之外,以杜絕球員兼裁判的疑慮,如此方能提升國內鑑識水準。
四、 目前國內主要執行鑑識的單位有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刑事鑑識科學中心、中央警察大學鑑識科學學系;法務部調查局、法醫研究所;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刑事鑑識中心及六都刑事鑑識中心、各縣市警察局鑑識科(課)等單位,分隸不同部會,多頭馬車,無法整合相關資源,也無法推動國內鑑識人員認證制度,讓所有鑑識實驗室符合國際鑑識實驗室認證標準。復因各單位所建置的資料庫,一直無法有效整合,導致現行相關資料無法同步,所以更應推動國家級的鑑識資料庫,來解決此問題,不僅可統一各資料格式,避免錯誤之分析。另外,期望透過立法,促使廠商配合在鞋印、汽機車油漆片、各類玻璃片等相關物品在製造過程或進口時,可強制建檔,留下供查詢的資料庫,讓鑑定單位進行搜尋與比對,以期解決國內物證資料庫不足的困境,日後亦可擁有更豐富的資源和能力,帶領台灣邁向與先進國家同步的世界鑑識認證體系。所以基於上述種種,應該建立直接隸屬於中央(行政院)的鑑識專職機構,以符時代需求。
五、 依照法務部先前委託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王兆鵬教授及王皇玉副教授就《建立法醫鑑定與刑事鑑識複鑑機制》研究計畫,其結論:「本研究計畫的研究結論建議,就複鑑問題中的『另行鑑定』與『審查他人鑑定意見』等兩種情形,為了確保複鑑的品質與結論更優於初鑑或是更深入或更全面,應以『集體鑑定』或『聯合鑑定』的方式進行,亦即委託某一具公信力的機關,由該機關聯合或會同數位同領域或不同領域之專家進行鑑定」 (參見附件一)。此項具有公信力內部可作聯合或會同進行鑑定之專家組合,非國家級「刑事鑑識科學中心」或「刑事鑑識複審委員會」之組織編制與運作實不為功,殆無疑問。
六、 以美國之刑事司法科學為例,自1992年Barry C. Scheck與Peter J. Neufeld共同於紐約卡多索法學院(the Benjamin N. Cardozo School of Law at Yeshiva University)成立無辜計畫(Innocence Project),希望透過DNA的驗證,使受冤枉的無辜者得以伸張正義、平反冤獄,該計畫成功推廣至全美各州,目前已有超過300位被冤者獲釋,透過該計畫的成功,美國刑事司法科學亦被認為是造成冤案的主因,並認為欠缺獨立的鑑識機關容易受偵查機關左右。直至今年,2013年2月15日,美國司法部及國家標準技術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 NIST)聯合發表聲明將成立國家司法科學委員會,確保司法科學的品質與客觀性,制定與司法科學有關的準則及審查相關科學研究,來提升司法科學的準確度。復以英國為例,為推動鑑識體制改革,英國於2005年亦以基金會之方式運作英國鑑識實驗室(Forensic Science Service),使其獨立於任何政府機關之外,以確保鑑定意見的客觀公正。
無論係由國家成立獨立之鑑識機關抑或由國家出資成立獨立之鑑識基金會,均係為追求鑑定意見之客觀中立,於制度設計上減少誤判之可能,亦徵改革我國現行鑑識體制之必要。
三、辦法:
一、 比照「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或「國家科學委員會」組織編制,設置國家級「刑事鑑識科學中心」或「刑事鑑識複審委員會」直接隸屬行政院之下,獨立運作(初步草案架構如附件二)。
二、 職掌國內各項領域刑事鑑識(包括法醫鑑識)初步鑑識之複審及審查鑑定工作。
三、 附設新進DNA技術研究及疑似冤案重檢工作。
四、 培訓鑑識科學人員及推動鑑識人員認証制度。
五、 刑事鑑識資料庫之建置。
六、 其他
以上建置工作,可先延聘國內學者專家組成一研究團隊先行專案研議,提出具體可行方案,再提交行政院院會討論通過,付之實施。
附件:
一、法務部委託研究計畫「建立法醫鑑定與刑事鑑識複鑑機制」公聽會說明(報告人:王皇玉副教授)
二、「國家刑事鑑識科學中心」或「國家刑事鑑識複審委員會」組織架構及職務運作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