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立委選舉政黨得票率若超過5%,該政黨可獲國家補助政黨選舉經費,今(2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將政黨補助門檻由得票率5%調降至3.5%,以保障小黨發展。但根據2012年立委選舉統計資料,綠黨、新黨等小黨若維持上次選舉得票率都不到2%,仍無法因新法受惠。

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立委選舉政黨得票率達5%之政黨,國家應補貼該政黨競選費用,每年每票補貼新臺幣五十元,補助至該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為止。台聯黨團最初提案將政黨補助門檻降至1%,經黨團協商後則決議將門檻略降為3.5%。但3.5%相較先進國家仍有很大的距離,例如德國國憲法法庭在1968年宣告政黨補助款門檻2.5%違憲,隔(1969)年德國國會修法將政黨補助款門檻降為0.5%;奧地利則規定政黨在眾議院選舉中得票率達1%以上,就可以享有補助;亞洲國家日本則是以2%作為門檻。

根據中央選舉委員會統計資料,2012年立委選舉中,共有4個政黨得票率超過總票數5%,包括國民黨政黨得票率為44.55%、民進黨為34.62%、台聯黨為8.96%、親民黨為5.49%,達國家競選補助金撥給門檻。

今日《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案三讀通過,雖然將競選補助門檻由政黨票5%降為3.5%,但上次立委選舉分別獲第五、六高票的「綠黨」、「新黨」,得票率分別為1.74%、1.49%,政黨得票率皆未達3.5%,若小黨維持上次選舉得票率,仍無法從中受惠。

台聯立院黨總召賴振昌表示,多元社會應保障各種政黨參與政治活動,全世界的公益型政黨皆以小黨形式存在,雖然上次立委選舉台聯黨政黨票已超過5%,但為了顧及小黨,台聯黨還是主張調降補助門檻,讓修法讓多元政黨政治發展推進一大步。

資料來源:2015.1.22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