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中華人權協會2015人權指標出爐
回應兩公約50周年 提昇人權保障
為了關心我國人權發展,中華人權協會自1991年發起「台灣人權指標調查」研究以來,每年在世界人權日前後發表當年調查成果,12月11、16日公佈了2015年臺灣人權指標,總體民意調查給予5.26分,專家給予5.88分(總分為10分),計畫執行人劉佩怡教授認為調查結果反應現行民眾對於政府未有高度信心。
16日發表經社文公約的身心障礙、老人、勞動、經濟、環境、原住民、兒童、婦女、文教等九個人權指標。針對2015台灣人權指標調查成果,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副召集人,中華人權會名譽理事長柴松林教授指出,人權不是冰冷的數字,而是與人民的真實感受,與每人的日常世界息息相關,當人權落實讓人民有感,讓公民有尊嚴,受他國尊重,才能成就偉大的國家,因此,人權指標調查除了反應人民感受,也是為了尋找阻礙人權的問題,並加以解決。期盼政府能重視人權指標的結果及建言,以為施政改善之佐據,打造符合人民期待的人權政府。
身心障礙者人權:應注重服務輸送內容及障別需求差異
臺北大學社工系林昭吟教授表示,一般民眾對於障礙者人權評價無反應的比例都高於整體人權無反應的比例,可能因為民眾缺乏相關經驗或關注,無法就此判斷障礙者人權是否有受到保障或損害。其次,或許與近年來政府或民間團體不斷倡議障礙者權益的結果,在生活週遭也均可見友善障礙者的設施逐漸建置、再加上相關的社會制度,如定額進用、早期療育、社區照顧、自立生活…等等,也使得一般民眾與障礙者的社會距離逐漸縮小。專家學者意見則指出身心障礙有提供服務,但質量不佳或城鄉分配不均」、或者是僅達成形式滿足,但在操作方式不夠細緻或未考慮不同障別的需求。此外,有多位專家學者提到科技與網絡對於障礙者的影響,特別是社會參與與資訊取得部份,因此值得密切關注。
老人人權:專家評比友善老化仍欠佳 資源城鄉差異大
專家學者則對2015年老人人權的保障程度抱持”普通”的評價,與去年相較老人人權的進步幅度並不高。臺北大學社工系劉素芬教授指出,從專家意見發現專家普遍認為老年經濟安全堪慮,且受到自身經濟能力影響,差異性相當大,以及無障礙、友善老年居住環境普遍不足,且城鄉差距大,未來如何從政府制度處理,並解決社會保險之財政問題,是重要課題。照顧權部份基本社會福利與健康照護建制完善,但在實際服務輸送可近性與品質,仍應注意,特別是弱勢老人是否備排除在照顧外,以及心裡健康照顧層面、照護人力皆不足的問題。
勞動人權:低薪過勞傷害經濟 政府企業應有改善作為
今年勞動人權調查指標的表現,在所有11項人權指標民意調查中與經濟人權、司法人權、環境人權均敬陪末座。政大勞研所劉梅君教授指出,雖然今年政府提出了「加薪四法」的修訂,以解決實質薪資倒退至1999年的低迷,但顯然這個勞資雙方都不領情的修法,最終只過了公司法第235條的修訂,亦即規定上市公司若有盈餘得分配利潤於員工。台灣近年服務業比重大幅上升,雇用的就業人數已超越製造業,而服務業主要是內需產業,沒有國際競爭的問題,高獲利低薪資現象卻非常嚴重,如餐飲住宿業,顯然低薪過勞的現象有很大部分是人為的原因,需要政府與民間團體共同來導正這種不正義的現象。
經濟人權:政策效能不彰 期盼政府端出振興經濟良策
政大經濟系朱美麗教授指出,面臨國際經濟金融情勢之劇烈變動,以及今年以來台灣出口之負成長,我們必需加速國內產業結構之調整與國際競爭力之提升。此外,我們需積極推展能創造更多就業機會的成長策略,以增加在地民眾的就業與薪資報酬。而人才培育與經濟發展經常有密切的對應關係,我們應藉由教育提升人民的職場競爭力,進而產業競爭力以及國家競爭力。
環境人權:民眾不滿近年最高 國土與環境保護遭痛批
宜蘭大學環境工程系張益誠教授,指出今年度調查反映「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第11、12條之條文精神中,例如第11條(享有適當生活水準)為供給足夠食物,應預防及避免環境及食物遭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農業灌溉用水污染(惡化環境拒絕權)、可及水資源、確保人人能享有自來水供水服務(優良環境享有權/清潔水權);第12條攸關安全飲用水之健康權議題(優良環境享有權/清潔水權)的落實狀況,但在干攸關生存、健康、文化、原住民族、住房、決策參與等權利內容,雖包含於環境人權之廣義權利範圍中,但對於諸如原住民族權利(土地/領域)、住房權(居住正義)等人權保障課題之落實情況與面對問題,除於環評法中歸屬於環保主管機關(例如環保署)管轄權外,例如原住民土地(領域)開發計畫、都更條例、農地、國土規劃等,目前皆非屬環保主管機關權責,因此農地、國土規劃爭議之檢討改進,以及如何統一事權,則是保障、改善國內環境與人權狀況之未來整合性挑戰課題。
原住民人權:自治條例未能完成立法 自治權處處受限
金門大學社工系邱泯科教授指出,經濟社會權中的健康權、經濟安全,以及自治權中的行使傳統領域權依舊受到專家大力抨擊,我國在2005年通過「原住民族基本法」,2011行政院並通過「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至今仍未完成立法。論及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徵得原住民族同意的狀況,目前政府機關雖會徵詢原住民意見,然各機關的主張大多凌駕於「原住民族基本法」之上,「原住民族基本法」立法通過與實施並未對原住民族自治有任何明顯作用。原住民立委對這類議題亦難有共識,對主政機關原民會而言,應付上更是吃力。例如近年在土地/環境開發上對原住民族侵犯、原住民行使傳統領域權(漁獵、撿拾風倒木)卻遭行政機關或警察機關逮捕…等事件,專家抨擊政府在原民人權保護作為上多型式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原民權益落實及保護實質仍不彰。
兒童人權:健康照護趨完善 應注意媒體與網路對侵害
實踐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彭淑華教授指出健康權之法規及服務體系尚稱完善,但偏重特定健康照護,心理健康、肥胖問題未見受重視且資源的城鄉差異大,保護權方面,虐待、遺棄、性侵…等侵害比例居高不下,預算受到其他社福項目排擠且少有發展式服務,且對特殊兒童禍因父母身份受歧視知情事所在多有、媒體侵害也尤為嚴重(1.90)彭淑華教授指出,兒童參與權、表意權、福利機構服務輸送落實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則是未來可努力目標。
婦女人權:歧視與暴力侵害仍多 實現平權社會路途遙
東吳大學社工系趙碧華教授表示婦女照顧基本生活的健康醫療與照顧權、促進地位平等的教育、文化權、消弭歧視全面平等的社會參與權等三項指標歷年來均是評價最高的。其中在社會參與權方面持正面肯定理由比較多數,由於社會活動中均可見婦女參與,教育、音樂、藝文、休閒、運動等各項社會活動幾乎都未設限性別參與,但政治參與則明顯不及,顯示玻璃天花板以及女性參政議題仍有眾多改善空間。另外,女性在兼顧工作與家庭、婚育與傳統習俗上受限、歧視與平等對待,以及人身安全問題仍嚴重,其中婦女免於受到暴力侵害(性侵害)部份只得到2.30的低分,專家認為社會仍不脫男性霸權主義,性平意識並未普及內化。
文教人權:改革衝擊趨緩 政策變動下如何提昇品質
政大教育行政與政策研究所秦夢群教授評論2015年文教人權得分進步,可能因2014年造成極大爭議的教育事件頗多,例如十二年國教推動爭議、大學學費問題、學校退場倒閉等,造成2014不滿意度偏高。綜觀本年度之文教人權表現,在「多元性」(弱勢群體、性別教育)表現已呈穩定高分,表現優秀,但「均衡性、公平性」較差(如區域均衡、城鄉教育發展、公私立教育品質差異等),且亦為歷年來長期受到質疑的部分。「國家經費投入適切程度」得到本次調查的最低分,較「12年國教適切性」得分還低,顯是專家對於國家教育經費編列與運用的充裕性、公平性、與適切性普遍有所質疑。最後,由民眾與專家問卷調查結果可推知,「少子化效應」對於教育影響極大,甚至可以直接引導受調查者對於文教人權各題的肯定或否定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