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友善動物城市」再出招!為遏制虐待、棄養、非法販售動物等行徑,北市動物保護處擬訂定檢舉獎金,只要是非法特定寵物業、宰殺或販售犬貓、虐待、棄養動物、使用捕獸鋏及販賣違法寵物食品等案件,經民眾檢舉,並稽查屬實者,最高可獲得裁罰獎金3成。此外,還有「窩裡反」條款,若檢舉人是被檢舉人的員工,最高可獲得裁罰獎金的5成,一年最高以20萬元為限。
北市動保處長嚴一峰表示,過去有很多虐待、棄養動物等案件,因為發生在民宅,等到動物救援隊接獲通報趕去時,一來可能當下並未持續,又或是無法進入民宅查證,有些民眾甚至會稱家中沒有飼養寵物,在缺乏人證、物證情況下,最後只能無功而返。
嚴一峰表示,為落實「不允許棄養及虐待動物城市」目標,因此決定訂定檢舉獎金,鼓勵民眾通報之餘,也拿起手機、相機幫忙蒐證,只要檢舉違反動保法屬實,並裁罰者,就有機會獲得獎金。不過為避免檢舉氾濫,嚴一峰表示,檢舉獎金僅針對違法情節重大的案件才有,例如虐待、棄養、非法繁殖、販售、宰殺動物等。若僅是檢舉未清狗便、遛狗沒繫狗鍊等,則沒有檢舉獎金,且檢舉人需具名檢舉。
根據動保法規定,若是非法販售、繁殖、宰殺、棄養、虐待動物,使用捕獸鋏及販賣違法寵物食品等行徑,將開罰1萬5千元至25萬元不等。民眾可透過錄音、錄影、照片等方式檢舉,若檢舉屬實並處以罰鍰者,可獲得裁罰金額的3成,作為檢舉獎金。
此外,還有「窩裡反」條款,鼓勵檢舉「自己人」,若是檢舉人現為或曾為被檢舉人聘僱的員工,則可獲得裁罰金額的5成;若是特定重大事件,經動保處公告者,則可獲得裁罰金的4成。嚴一峰表示,檢舉獎金發放辦法將送法務局審議後,只要市政會議通過,就會正式上路。
資料來源:2016.3.3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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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權是世間萬物皆應擁有的平等權利,不因物種而有區別,近年來已訂定動保法及罰則,仍時有重大虐待案件,棄養件數更是高居不下,顯見生命教育及生命權之概念有待提昇,北市府為解決動保案件的蒐證死角寄出獎金獎勵措施,希望藉由提供正面誘因鼓勵民眾站出來,提昇動保工作的效能,挽救更多寶貴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