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中市各重劃區自救會地主昨日上午到黎明自辦重劃區及市府抗議,指法院雖要在昨天強制拆除賴姓地主住宅,但重劃會卻在半夜就開始拆,根本是「大埔案翻版」,而且有關配地的訴訟還在進行,重劃會不應此時就拆除,更質疑市府放任重劃會炒作土地,要求重新調處、重新分配土地。

拉白布條 抗議市府放任不管

多位各重劃區的地主,昨天一大早就到黎明自辦重劃區及市府聲援,眾人舉起「老胡害人、佳龍裝蒜」、「市府瀆職、重劃違法」、「重新調處、重新分配」白布條,抗議市府放任不管。

位在交六用地地主之一的賴姓地主兒子賴俊宇表示,政府應提高重劃同意門檻,否則過半地主同意,自辦重劃就變成重劃公司跟地主搶土地。

賴俊宇表示,目前家中與重劃會有兩個案子在訴訟,一件是拆遷,法院判定他們拆,但是在原地原配部份,他們是一審勝訴。

賴俊宇指出,重劃會先與家人進行協議拆遷,並表示配地會在原址附近,但在發現公告與事實不符後,便拒絕拆遷,重劃會便控告家人,而他們也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原地原配,而重劃會竟然將他們家分配到烏日,與原址直線距離約三公里。

賴俊宇不滿地表示,黎明重劃區訴訟特別多,就是重劃會在跟地主搶精華區的角地,騙地主所配置的土地可以讓地主選,但公告後卻出現很多抵費地,而抵費地就是重劃公司以後要留給自己出售牟利。

賴俊宇表示,內政部已在去年修法,保障地主的權益,地主要原址分配在公共設施用地上,就以地主為優先,而不是抵費地,尤其是自辦重劃的抵費地,重劃會拿去賣,不應用抵費地搶地主的土地。

凌晨四點半強拆 有如大埔案翻版

賴俊宇指出,依據自辦重劃獎勵辦法規定,應行拆遷的地上物,是以妨礙分配或妨礙施工為限,並沒有講私下簽協議,就可拆地主的房子,但法院認為,地主已與重劃會簽協議就必須拆,讓他們無法接受。

賴家人表示,已住了四十年,東西很多,凌晨四點半怪手來拆,措手不及,而面對住了多年房屋被拆除,賴媽媽相當不捨,忍不住哭了起來。

要求地政局重啟調處 並監督財團

陪同的律師柯劭臻表示,地政局應重啟調處並監督財團,而非向財團靠攏,自辦重劃雖然是民間自辦,但市府仍應實質審查預算書、費用負擔綜計表等,市府卻僅備查,讓地主在契約不平等、資訊不公開、法令不了解的情況下參與重劃。

律師:若配地勝訴 屋已拆難彌補

柯劭臻表示,重劃公司硬要爭取這塊「交六用地」做為抵費地,是因為這八公頃用地大小媲美美河市,可獲利無數。

柯劭臻表示,目前配地訴訟已訂於下個月言詞辯論終結,若地主獲原地原配的結果時,但賴家卻已拆除,將造成無法彌補之損害,與大埔張藥房強拆悲劇無異。

資料來源:2016.4.12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