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昨提訊鄭捷出庭,但未傳喚被害人及家屬到庭陳述意見,不但部分家屬頗有微詞,連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也不滿,今早到最高法院前抗議,她氣憤地說:「被害人及家屬長期在司法程序裡面,被當成『裝飾品』,沒有受到公平對待,權益也沒被重視。」
對此,承審法官黃瑞華向《蘋果》說明,事前已請公訴檢察官將開庭日期告知被害人及家屬,歡迎他們來旁聽,並請檢察官先蒐集他們的意見,附卷送交合議庭,絕非漠視被害人及家屬的感受及心聲。
王薇君說,她昨晚為了這件事氣了一整夜,「檢察官雖代表被害人及家屬到庭表達意見,但檢察官真的了解他們的痛苦嗎?為什麼法院不讓他們出庭?鄭捷要道歉,為什麼法院不讓被害人及家屬當庭觀察他是不是真心道歉?」
最高法院最後由行政人員出面了解王薇君的訴求後,請她把意見寫成書面,王女火大說:「這麼麻煩!」最後並未提供書面意見給最高法院。
對於王薇君的不滿,黃瑞華受訪解釋說,法律規定第三審是「法律審」,所以在程序上最高法院無法像一、二審「事實審」那樣傳喚被害人或家屬出庭釐清犯罪事實,只能請檢察官告訴他們開庭日期並蒐集意見,絕非忽視受害者的權益,至於破例提訊鄭捷,是因為他是訴訟當事人,也是被審理的對象,依法最高法院可傳喚被告出庭。
此外,鄭捷昨當庭陳述三點意見,其中第三點猛批矯正署是「懲罰署」。對此,王薇君反批鄭捷是罪犯,在監所裡被懲罰,有怨言,「但是你(鄭捷)有沒有想過,你的行為對家屬的懲罰是一輩子的」!
資料來源:2016.4.8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