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每年約有400件性騷擾申訴案件成立,勞動部今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今總統公布,未來被害人因職場性騷擾衍生法律訴訟,出庭時僱主應給予公假,違者可處2到30萬元罰鍰並公布僱主姓名,新規定後天起實施。

勞動部表示,此次《性平法》修正還包括放寬子女未滿2歲前,除原本規定的休息時間外,僱主應給予勞工每日60分鐘哺集乳時間;若勞工當天加班1小時以上,僱主應再給予哺集乳時間30分鐘;另外刪除每日哺集乳次數限制。

另外為了鼓勵更多勞工哺育、托兒,原規定僱用250人以上的企業應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等,擴大到100人以上就需設置,但無罰則。

勞動部表示,僱主應檢視相關規定是否符合新法規,若僱主違反,勞工可附證據向各地勞工主管機關申訴。

資料來源:2016.5.18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