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中醫師、中華民國中醫師全聯會秘書長)

我國於98年4月22日制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並於98年10月29日施行,使兩公約之條文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而依據兩公約施行法第4條,各級政府機關行使其職權,應符合兩公約有關人權保障之規定,職是之故,有關國人就醫用藥安全涉及健康權之重要事項,應屬政府須優先處理之議題!

隨著我國醫療普及,國人對於中醫藥之依賴日深,人民無不殷切企盼能獲得更良好之中醫藥服務,但多數國人並不了解,台灣目前未如韓國、中國大陸以及具有傳統醫學等國家有「傳統醫學藥師」制度,簡言之,就是有「韓醫師」即有「韓藥師」、有「中醫師」即有「中藥師」,唯有透過培育專業之傳統藥學人才,才有能力為國人健康安全把關,台灣已邁入先進醫療國家之列,但有關傳統藥學法制化,卻遠落後韓國、中國大陸,這是非常諷刺的情況,因此醫界大力疾呼制定「中藥師法」之聲音,一直未曾間斷,朝野立委基於保障國民健康的立場,也不乏明確表態支持中藥師制度者,然政府並未積極重視此項攸關人民健康權之議題,導致立法程序仍在牛步延宕。

近年來歐美先進國家著眼中醫藥能夠協助突破醫學瓶頸,紛紛興起中醫藥熱潮,並投入大量資源進行研究與運用。與我鄰近的中、韓兩國,更將之視為國家佈局全球的競爭產業,大舉挹注資金能量,並以專業分工模式,積極培育「中藥師」、「韓藥師」等專技人才,並獲得先進國家之重視仿效。台灣現階段的中醫藥發展,仍有領先中國、韓國與歐美國家的空間與機會,若可透過中藥師制度的建立,在基本面,能夠滿足國民對中藥依賴日深的需求,確實為中藥材的選用調劑進行專業安全的把關;在整體面,能夠使台灣的傳統醫學產業品質向上提升,增加全球競爭力與台灣能見度,是一舉數得的良善制度。
台灣的藥學發展,是以西藥的教育、訓練、考照、執業為主,高等教育所培育出來的藥師,多是以西藥的邏輯觀點進行思考,往往無願投入中藥調劑工作,中醫診所縱使開出高於西醫的待遇來延攬人才,迄今也僅有鳳毛麟角的藥師在中醫診所從事調劑工作,其中還不乏是中醫師的家屬;此外,過去台灣高等教育學府也曾開設「中藥學系」,卻也是人為因素,一夕間被廢除了,因此醫界無法期待台灣藥師投入中藥調劑的理由主要有下列數點:

一、 人力短缺,藥師投入僅0.46%:
依近年官方統計資料僅有181名藥師於中醫醫療院所執業,縱使放寬藥師執業中藥藥事服務條件,仍無法解決中醫醫療院所中藥藥事服務之人力需求;另依國家研究院之「藥事人力發展評估研究結果」,我國隨著人口老化速度加快,藥師年齡與社會人口同步老化,藥師人力恐難符合未來人口需求。

二、 藥師沒興趣不投入:
由於從教學端開始,中藥學系之建立就屢屢受挫,藥師養成自始即難以獲得專業中藥學的啟蒙,在教學資源分配不公平之情況下,剝奪中藥專業的發展,更導致培育出來的藥師人才,均是西藥掛帥,爾後藥師之執業選項,難以期待會有興趣投入中藥發展。有認為只要能將藥師執業中藥的調劑費從現行之23元調至48元即能解決問題,吾人認為,藥師不願投入,多數是因為對於中藥核心理論之匱乏,現今民眾法律智識逐漸普及,對於醫療品質乃至藥品安全要求甚高,我國目前屢見醫療糾紛,一旦藥師對於中藥調劑能力有問題,恐有不當調劑導致之刑事責任與高額民事求償等後遺,絕非「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可以輕易帶過。

三、 藥師專業不足,僅「選」修16學分:
縱使有意願嘗試中藥執業之藥師,囿於在校學習的科目選項有限,僅僅16學分欲含括中華幾千年之中藥學理論,即便非研究教育專業之普羅大眾,亦會對於執行中藥業務之藥師能力存疑。至藥界所稱已有修習上百學分乙事,乃係納入相關學科之學分,企圖魚目混珠將非核心之中藥學分併計,不足採信。
四、 考藥師執照滿分600分,中藥部分不到30分:
西藥與中藥是兩種藥,彼此間各有專業,因此在教育端與考試端,都應平衡發展,惟從藥師執照考試的中藥配分比例極低,國人能夠期待由這樣品質的藥師來處理中藥調劑嗎?
五、 不懂中藥材,亦無實習經驗,只想調劑科學中藥:
由於教育端之資源分配失衡,藥師多半欠缺廣泛中藥材的認識與專業,因此只能勉強調劑簡單的科學中藥,而科學中藥僅是中藥調劑中的一小部分,其他諸如傳統中藥材調劑之核心中藥調劑技術,都難精準配合中醫師之處分調劑。

六、 中藥具有特殊性,不能以西藥觀點處理:
中西藥交互作用應由醫師把關,更是一項專門學問,責任歸屬由開處方之醫師負責,而與調劑之藥師關係較小,醫藥責任分工,不容越俎代庖。有認為不應區分中、西藥師理由是擔心中西醫藥品之「交互作用」,以及支出無益之「社會成本」,這是完全非專業性之說法,更凸顯欠缺中藥專業者,全然不知高度進步之社會,無論是醫師或是藥師都必須先修習通科,再研究專科之精神,中藥領域亦然,中藥師之養成訓練會接觸基本之藥理知識,再專精於中藥學習,有了基礎概念,必不會不懂中西藥之交互作用,至於社會成本,觀諸為全體國民健康把關與國庫金錢之重新分配衡量,孰輕孰重,一目了然,無須置辯!
中藥專業人才之培育問題,攸關國人用藥健康安全,更是台灣人權進步與否之重大指標,而從中藥產業之全球發展來看,台灣已慢慢失去競爭優勢,若再無法透過「法制」來培育專業之中藥師,所有的問題都將淪為「人治」,無法使國人健康獲得周延的保障,更損及國家競爭力,因此,筆者再次呼籲各界支持「中藥師法」之制定,唯有在法制的基礎下,才能確實讓西藥、中藥有專業分工與人才培育,國民用藥健康才能獲得真正的保障,台灣的中醫藥發展,才能夠與全球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