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賀陳旦上任前曾說,將評估讓UBER有條件解禁,但近來因民眾頻向交通部投訴UBER繞路或超收,且刻意隱藏收據上的車牌號碼躲避取締,為改善亂象,交通部向賀陳旦請示,獲得一句「沒說不能罰」後,昨宣布下月起將和六都警力合作稽查抓違法UBER。有民眾說,UBER較小黃便宜且服務佳,批政府不了解真正民意;但也有民眾說,UBER既違法就該抓。

UBER於2013年7月率先在台北推出App叫車服務,近期還進軍桃園、台中、高雄,但因未辦理運輸業登記,違法使用俗稱「白牌車」的個人自小客車載客,司機也未領取職業駕駛駕照,費率亦未經審查,被交通部認定違法並取締。

已累計開罰5641萬
交通部說,根據統計,公路總局已針對UBER公司取締306件、開罰4220萬元,對於UBER的派遣司機則取締313件、開罰1421萬多元,累計開罰5641萬多元。
過去取締UBER,是由公路監理人員扮成乘客搭車,取得收據等違法事證後再開單,地方政府也僅高雄市警力配合監理所站執法,但近來UBER為躲避取締,收據上的車號僅顯示2碼。

派人釣魚當場舉發
交通部並指,近來收到不少民眾投訴,抱怨UBER繞路多收錢,還有人說以往同樣路程搭計程車僅80元,搭UBER卻要160元;業者日前還降價並違法強迫司機吸收。
有鑑於此,交通部說,近日向部長賀陳旦報告過後,部長告知「沒說不能罰」,因此敲定下月加強取締力道,將聯合六都警力聯合稽查。
公路總局說,聯手取締的細節還待研商,但可派人以App叫車,並通知警方在目的地等候當場舉發,如此即便UBER將車號隱藏加密,但當場攔獲仍可開罰。現針對UBER公司可開罰5萬到15萬元,因其屬累犯已採15萬元最高罰,司機則是首次罰5萬元並吊扣車牌2個月,累犯加重罰,半年內被抓第2次或超過半年但已被抓第5次,則罰10萬元並吊扣車牌6個月。記者昨無法聯繫上賀陳旦取得說法。

有司機停開避鋒頭
不具名的UBER司機說,擔心賺不了錢又要被開罰,已有人打算先不開。幾乎每天搭UBER的江小姐說,從辦公室回家叫UBER比搭計程車便宜50元,政府取締是不了解民意。但也有人挺政府取締違法UBER。
桃園市、台中市昨均指,將配合中央。UBER亞太區發言人李文駿說,將持續與新政府相關機關進行溝通與配合。

資料來源:2016.5.29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