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舉辦首場「同性婚姻修法」公聽會,各黨團推薦25名學者專家,正反意見交鋒,場外反同、挺同團體也各自動員。力挺婚姻平權的學者說,同性婚姻是基本人權,應在「民法」修訂,另訂特別法是一種歧視;反對同性婚姻的學者則說,民法攸關人民生活,要更改婚姻與家庭結構必須有堅強理由。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上周擔任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首度審查婚姻平權法案,朝野立委發生衝突,反同團體號召上萬人到立法院外抗議。最終朝野共識,今天及下周一舉行兩場公聽會,本會期須完成委員會審查。
支持同婚的高雄醫大精神科教授顏正芳說,修法應回歸「人」,同志族群人數眾多,過去社會對同志有偏見與壓抑,很多人不敢呈現性取向;他強調,修改民法,讓同志享有和異性戀相同的婚姻權利和責任,是消弭歧視的積極表現,訂定特別法是一種歧視。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說,一夫一妻制,以前是用兩性想像,但今天討論同性婚姻,就是要改變這結構,如果再跳回原本的框架討論沒有意義,「就像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反同婚的長老教會岡山教會牧師蔡維恩說,這次修法是法律騙局,大法官釋字554號指出,家庭是憲法制度性的保障,不能用修法程序改變家庭的定義與架構,這次修法有違憲疑慮。

東華大學社會系教授成鳳樑也反對修改民法,應修訂專法,因為民法是人民生活的法律,如果要更改婚姻與家庭的結構,要有堅強的立法理由,國際公約及宣言並不支持同性婚姻。

資料來源:2016.11.24聯合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