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空污法修法協調/燃氣取代燃煤 學者、環團肯定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行政院昨天針對空污法修法案進行黨政協調,對於新法可望引導鼓勵以燃氣發電取代污染排放較多的燃煤發電,而且對排污進行更多成分管控及提高罰責,學者及環團基本上持肯定態度。但對於中南部空氣污染有季節性惡化問題,呼籲加入更多配套,譬如採取管制露天燃燒稻草、強化公共運輸使用率等方式,只靠電廠降載或燃氣發電,恐無法大幅降低空污。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表示,目前修法方向是合理的,以二○一五年燃煤的台中電廠和燃氣的大潭電廠比較,台中電廠發一度電排放硫氧化物(SOx)平均為○.三四九公克、氮氧化物(NOx)○.四八二公克、原生性粒狀污染○.○四二公克,分別是大潭電廠的五八二倍、三倍及一○五倍;未來大潭裝了脫硝設備後,氮氧化物差異還會擴大為十五倍。在綠能可達到足夠發電量前,要達到減污及發電安全兼顧,以燃氣取代燃煤發電是合理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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