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刻正審議《刑法》第八次大修的修正案草案。修正草案中大幅減少死刑罪名,刪除了十三種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規定,並增加高齡老人不適用死刑的規定。這是大陸自一九七九年公布《刑法》以來,首次在《刑法》修正案中提出減少死刑的罪名。
廢除死刑已成為一種世界性必然的風潮,即使是保留死刑之國家,亦採取相當措施,作為取代死刑或限制死刑之折衷方法或配套措施,如「無期徒刑制度」、「赦免制度」、「死緩制度」等。其中,死緩制度係作為中國大陸限制死刑適用與減少死刑執行之重要手段,不僅可達到堅持少殺、慎殺,防止錯殺、亂殺之刑罰目的,成為寬嚴並進、恩威並濟之刑事政策,更以此來調和死刑存廢之爭議。
中國大陸近年來試圖建立改革開放,致力於經濟上的發展,使經濟迅速增長,社會快速變遷。其所提出建構和諧社會的主張,積極推展扶貧計劃…等等,更讓社會大為改觀。中國大陸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日前在深圳特區成立卅周年講話時,更呼籲解放思想,進行政治體制改革,令海內外矚目。
過去卅年的大陸經改,使全球經濟版圖重畫,然經改必須與政改亦步亦趨,改革開放的成果才能真正落實。中國大陸近年來在人權發展上變化很多,有關基本人民權利的維護,如農民工的人權、釘子戶的問題,都引起各界廣泛注意。台灣從威權體制轉型成為民主化的過程,以及深化民主與民主鞏固的經驗,都可為中國大陸政治變遷提供一個對照架構。
中國大陸作為一個大國崛起,長期以來又被公認死刑執行率最高的地區,其刑事政策與死刑制度的改變,當然動見觀瞻。此一逐步朝廢除死刑方向修法之刑事變革,值得肯定。但如何促使大陸落實嚴格限制死刑,甚至與國際接軌,走上廢除死刑的道路,仍值得我們持續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