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垮財政是…低於成本供電
王紹堉/東吳大學董事長
聯合報十月九日社論談到「德政」為何會拖垮政府?認為係由於「不能與時俱進調整」。所引十八趴、敬老福利津貼及廣設高等學府,多少有「德」的成分,尚不致拖垮政府。真能拖垮政府的,是長期低於成本供應油、電、水。在此僅就電價申述之。
政府以大股東身分,強迫台電低於成本供電,是違背法、理、情的「亂政」,談不上「德」。
一、違法:公司依公司法係以「營利」為目的,電業法更明定立法目的為「維持合理電價」。因此,虧本售電殺雞取卵。對電力公司少數民股而言,可能構成「背信」。
二、違理:台灣所用能源,百分之九十以上靠進口,而台灣的電價居然較能源出口大國澳洲便宜很多,豈非怪事。大家明知電價低可能造成浪費,我們憑何打腫臉充胖子?
三、違情:凍漲第二期電價調整,台電虧損最後均將成為全民負擔。而凍漲結果對原不在漲價範圍內的用戶,亦是社會上弱者,竟一無好處。做生意的基本原則就是「賠本生意不做」。又憑何要求台電「賠本」?
如此違背法、理、情之事,實談不上有什麼政策目的,又造成國庫大漏洞。
可惜政府此次斷然採取措施,竟未能獲得社會輿論支持,以致未能盡全功。或謂電價漲,物價漲,全民受害,似是而非。因為電價虧本不漲,還是全民負擔。
反之,如拖垮政府財政,最後只有加稅、發公債、發鈔票三項辦法。加稅不如漲電價。發公債禍延子孫。發鈔票則惡性通貨膨脹,物價全面上漲,才是大禍。信不信由你。
※ 本文轉載自2012年10月18日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