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見的城市
近年都更口號喊得震天價響,各式爭議也屢成新聞焦點。搞了半天,都更條例竟有好幾條違憲,迫使內政部召集會議定出原則,讓現有高達九千億的都更案不致停擺。翻開都更條例,第一條寫著制定理由為「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然而在這正大光明的開場後,內容細則多的是不顧人民意志者;如此法律,加上營建署鼓勵建商主導都更改建,都更原意中的受惠者—全體人民,就這樣被排除在外。理想的都更,應能因應社會變化、迎合人民需要,才符合「更新」的意義。然而眼下的都市風貌,幾乎看不出迎接社會變化。⋯⋯ 台灣已是少子化、高齡化社會,十二年後,老人更將占百分之二十,總人口也大減。但在空屋率逾百分之十九的背景下,建商仍競蓋房屋,投資客坐擁多間房不租不賣,時有所聞。另一方面,眾多老人窩居在隱藏於巷弄的私人安養中心,好不容易給外傭推著輪椅「放風」時,看到的風景只能是狹窄巷道;因少子化造成的眾多閒置校舍,該規畫為長照中心或社會住宅,仍爭議不休。如此都市空間浪費/緊縮的兩端現象,反映的是人民享有資源的兩極化。富者,占有愈多都市空間;貧者,可能僅有一張床位。這是看不見卻又殘酷的城市空間分配!城市若無法滿足人民需求,等於徒有空的外貌。但台灣仍有路可走:就像義大利經典作家卡爾維諾名著「看不見的城市」說的,要逃離「我們聚在一起而形成的地獄」,可以「尋找什麼東西不是地獄,然後給它們空間」。都市規畫/更新要如何回到人民所需,考驗政府智慧。
(資料來源:【聯合報╱何定照】 2013.05.08 01:52 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