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enerator: eWebEditor */
p.MsoNormal, li.MsoNormal, div.MsoNormal {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font-size:12.0pt;font-family:Calibri;}
div.Section1 {page:Section1;}

多頭馬車調查的是非判準
-蘇友辰-
   為了「掀開一件司法最黑暗、最醜陋的一面」,引發九月政爭風暴,確是當事者始料所不及。如今發動者黃世銘檢察總長有無濫權非法監聽、洩密的事實與相關責任是否存在,他必須面對接踵而來各種名目的調查,包括監察院的監察調查、法務部的行政調查、台北地檢署的刑事調查,以及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的評鑑調查,甚至國會調閱委員會的調查,可說是萬箭穿心,成為眾矢之的。日前他接受台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約二小時半的偵訊之後,面對媒體訪問,仍不改其剛直凜然的語氣表示:「我問心無愧,沒有對不起國家跟人民,沒有虧欠總長這個職責。我還是會繼續堅持立場,絕不退卻。」一條司法鐵漢淪落至此,亦不改其志,令人唏噓不已!
   目前眾多的民意要求他下台負責,但他已表明祇要監察院提出彈劾,他即走人。然而前開五種多頭馬車的調查,如果大家有志一同確認其濫權非法監聽及洩密事實存在,當然最好。惟一旦有不同認定及判斷,究竟以法務部先發欠缺法源的「調查小組」或台北地檢署的刑事調查結論為準,不無疑義。雖然各種調查屬性及歸責不同,但依一般實務而言,如果刑事責任確立,當然行政違失責任不能免,監察院固毋待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成立,即可提出彈劾逕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而決定其是否免職、撤職或作其他懲戒處分(停職、罰款、申誡)。反之,刑事責任不構成(如羅瑩雪部長所指欠缺主觀犯意,僅屬承辦檢察官的疏忽),彈劾或評鑑成立與否即可能生變。是故,在他明年四月任期屆滿前是否即可完成所有調查或審理程序,而讓他決定去留,可能不是那麼容易。
   任何調查都要調閱特偵組監聽相關卷証資料來加以審認求証,上開多頭馬車誰先掌握到原始資料,並完成相關人員的約詢工作,自可及早作成調查報告搶得先機對外公開。但以台北地檢署刑事調查的優越性,相較於其他體制內的監察、評鑑調查恐怕都要謙讓一步。因為刑事調查完成之後(由他字案改為偵字案),大概是非對錯就該有一個較具公信力的判準,其他目的性的調查,如有不同的結論,對司法的偵查或裁判並無任何拘束力。至於行政違失部分,有了監察院的調查,法務部體制外混編式的調查小組,為自我限縮性的調查,最後如對黃總長不利,也祇能移送監察院或評鑑委員會再作評定及處理而已。
   依個人不成熟的觀察與研判,本件並非濫權監聽或故意洩密,祇是黃總長依屬下監聽他案所獲得的司法不當關說資訊,未能依循行政倫理上報,而馬英九總統為杜絕關說,破壞司法獨立,因政治性的考量,見獵心喜操作失當,引發九月政潮,惹禍上身,而不克自拔。於今立法院為關說者所綁架,江宜樺上不了台作施政報告,所有議事空轉,雙方若不能有所退讓或轉寰,台灣恐將引發動亂,思之令人不寒而憟!   黃總長甘冒天下大不韙,誤打誤撞,不幸捅了史上最大的馬蜂窩,如果僅是單純為掀開司法最黑暗及最醜陋的一面,最後真的應驗了關說者鐵口直斷:「死定了」,那才是「天道無親,常與善人」最大的反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