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協會理事台泰文教協會榮譽會長
台灣法治促進會會長

張學海
高雄爆發泰勞集體抗爭事件,讓臺灣重登國際媒體,被認為是不尊重人權的國家。尤其對標榜「人權立國」的政府更是嚴重的打擊。希望這只是單一的偶發事件,不會有層出不窮的問題發生。
針對泰勞事件,我們看到上至泰國總理塔信、國會議員、駐台代表乃至各階層勞工部、勞工處官員,以及泰國媒體都口徑一致、行動一致為泰勞爭取人權。這是台灣開放外勞13年以來第一次外勞抗爭事件,也是台泰斷交以來首度兩國高層官員公開對話。但這種場景令許多台灣在泰國服刑人及家屬既羨慕又失望。
爭人權何以泰國能而台灣不能?台灣同胞目前在泰國監獄服刑有多達百餘人,長年向政府及人權團體陳情,希望政府重視在泰國服刑的監獄人權。十餘年來一直懇求政府能與泰國政府達成兩國受刑人遣送回國服刑協議,但礙於雙方並無邦交以致遙遙無期。本人曾建議總統府人權委員會成立專案小組統合政府各部門共同努力並未獲採納,原因為何令人費解。
姑不論台囚長年陳情飽受不人道處遇、司法審判不公是屬實。如同泰勞辯稱長期遭受不人道管理以致「抗暴而非暴動」是否屬實。任何國家政府對待自己的子民,不能事不關己,更不能敷衍了事。無分境內或境外,也不分犯罪或非犯罪,所有子民均應受到基本人權的尊重與保障,否則如何稱得上「人權立國」。
據報載泰勞宿舍約150坪擠了400人,平均每人只分到0.75坪,而在泰國監獄的台囚,每人只有0.83平方公尺,依國際標準受刑人平均有7.50平方公尺,可見台囚監禁3、40年在相當於2/3大榻榻米睡覺轉身都困難,何以政府從未為台囚的人權向泰國政府嗆聲?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台囚專案小組有何不可?有何困難?是不為而非不能也。
身為台灣第一而且唯一親赴泰國國會、獄政廳及監獄長期為台囚奔走的人權工作者,誠懇呼籲總統府人權委員會在成立外勞人權專案小組之外,立即成立台囚專案小組以示政府人權立國之決心與魄力!但專案小組成員不要流於形式置重於所謂「社會賢達」「德高望重」之士「重看不中用」聊備一格目前人權委員會發揮什麼功能國人有目共睹,要廣納平日實際推動人權的工作者,口水多於汗水是無濟於事的。
「人權無國界」,站在維護人權、保障人權的立場,對於外來的族群,不分其階級身分與地位,均應平等對待。泰籍人士固然要善待,其他國籍人士亦應同等善待,不因是否抗爭而有不同待遇。如果平時政府善盡保障泰勞人權之責任,則與泰國政府交涉國人在泰國監獄服刑之相關事宜必然可收事半功倍之效果。
人權不是政治口號而要實際踐履,從泰勞與台囚爭取人權事件中,希望能看到政府的積極作為。但願泰國政府能,台灣政府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