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元月12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中國人權協會假台北律師公會第一會議室召開第十三屆第五次理監事會議,本次會議出席理監事除李永然理事長、蘇友辰副理事長、葛雨琴常務理事、楊泰順常務理事、白秀雄常務理事、高育仁理事、姚立明理事、洪昭男理事、吳惠林理事、李慶安理事、葉金鳳理事、鄭貞銘理事、馮定國理事、劉樹錚監事、查重傳理事、王紹堉常務監事、呂亞力監事、李本京監事、楊大器監事–等出席與會。本會「海外交流委員會」馮曉原主任委員、「公共關係委員會」陸莉玲主任委員及李孟奎副主任委員、「法律服務委員會」林振煌主任委員、「會員發展委員會」王雪瞧副主任委員亦列席蒞會。


本次理監事會議首先由李永然理事長向與會人員致意,感謝在百忙中撥冗出席,支持本會各項會務的推動,李永然理事長並在會中,特別提出敦請朱延昌先生擔任本會副秘書長乙職,協助各項會務推動。本次會中並通過「94年度決算案」、「95年度工作計畫案」、「95年度預算案」、「調整本會常年會費案」及「新入會員審核案」等五項提案。


本次出席理監事發言相當踴躍並提出諸多寶貴建議,如蘇友辰副理事長所提人權會訊之特稿邀約、李本京監事所提重視外勞、漁工等人權、呂亞力監事所提注重弱勢族群人權之協助、吳惠林理事所提人權指標調查樣本數的提高、劉樹錚理事所提研議本會與公益團體合作之可能性等建言,均是本會會務推展之重要課題。至於「常年會費催收」乙案,依本協會章程第十一條:「本會會員未經繳納年費累計已達三年者,得經理事會決議提請會員大會通過,予以除名。但本會秘書處得於會員大會決議前,以能通知者為限,催告補繳」之規定,在臨時動議獲得全體與會理監事之決議,由秘書處積極催收,並將結果彙整後提交理監事會議議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