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在男尊女卑的傳統觀念下,女性通常是處於缺乏自主權的地位,但隨著女性主義的抬頭及女權運動者的推波助瀾,女性議題逐漸受到重視並積極爭取女性應有的權益,在保障女性基本權益需求的聲浪不斷,多年來台灣也陸續通過了一些重要婦女人身安全法案,例如《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等、民法親屬篇修正乃至於《性騷擾防治法》於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五日的正式實施,雖顯示婦女權益保障規範逐步受到重視,但根據內政部的統計,婚姻家庭、工作職場及犯罪的受害人,以女性佔多數,顯示女性較易淪為受害者,中國人權協會李永然理事長呼籲政府相關單位在訂定保護婦女政策之外,還必須確實檢討規定的落實,否則徒有表相的規範,是無法真正落實婦女的權益保障。
另隨著全球化經濟及文化互動熱潮的多重牽引,台灣的跨國婚姻也愈來愈多,尤其是外籍新娘。目前台灣每年增加一萬七千名外籍配偶,換句話說,每三對結婚新人裡,就有一對是跨國婚姻。但由於外籍新娘嫁到台灣有些非因感情而結合,再加上語言隔閡、人生地不熟和風土民情的差異,很容易因缺乏夫妻情感基礎、語言溝通障礙、婆媳問題、家務勞動等問題,進而受暴。根據民間團體推估,每10對外籍配偶家庭就有8對遭受家暴,從這些外籍配偶的受暴事件觀之,正好見照台灣社會對新移民外籍配偶在人權平等上的諸多歧視與問題。因此,李永然理長認為應協助這群台灣媳婦能夠不再受到歧視,而真正融入台灣的社會,這是台灣社會在面對保障婦女權益的一項新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