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的5月3日,即將是「世界新聞自由日」(World Press Freedom Day)第十六週年,每年的這個時間,世界各地都有一系列的紀念活動,來緬懷一些為新聞自由而奉獻生命的記者,有一些在戰地中失去了他們的性命,還有在採訪過程中遭逢意外而生亡,在保守國家中因報導言論觸怒當局而遭羈押、拘禁者亦不在少數,2004年至2005年中就有70多名記者和媒體工作者在工作中喪生,以及數以百計的記者受到死亡威脅,許多人遭到恐嚇,還有一些記者因履行自己的職責而被扣押為人質或遭到酷刑,是過去十年內記者遇害最多的時期(註一)。5月3日這天是為了告知全世界,言論自由仍再被侵害,而「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所闡述的保護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得基本權的使命,仍未完全達成。
  總部位於巴黎的「無國界記者組織」(RSF),每年的5月3日都會公布全球新聞自由調查評鑑年度報告,儼然成為了用來檢視全球各國新聞自由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標,以新聞自由既存威脅而言,伊拉克、古巴及越南名列最不利記者的全球國家名單之首,而中國大陸主席胡錦濤先生,也名列「新聞自由壓制者」名單中,且和緬甸同為新聞工作者最大的兩座監獄(註二)。而台灣在(RSF)2005年公布的新聞自由排行榜中,位居167個國家中第51名,較去年進步6名;且在同年美國自由之家公布的新聞自由報告中,台灣排名全球194個國家中第44名,同樣進步了6名,與歐美等先進國家同列「自由國家」之林,足以證明在台灣邁向開放社會的過程中,新聞自由度正隨之逐年進步(註三)。
  日前政府為響應各界媒體監督自由的聲音,參考美國制度成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乃是為求將媒體監督去政治化,以「獨立委員會」來主管傳媒事務,得以有效箝制當局者以操控媒體來達到限制言論自由的問題,然而NCC組成方式之爭議,各黨派自有一番詮釋,並無定論。姑且不論日後NCC委員會組成方式的違憲爭議,以「獨立委員會」的方式來掌控媒體監督是無疑是正確的方向,我國【憲法】第11條已明文指出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而「新聞自由」更是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屬言論自由保障不可或缺之一環,故如何促使NCC 早日順利上路,以及確實發揮其監督功能實為重要,使媒體監督能儘快去政治化,不應讓組成方式的爭議使此項政策停擺才是。
  新聞自由不僅是言論自由的媒介,更扮演著監督政府、為公理發聲的工作,就如同2005年聯合國新聞部所給予「世界新聞自由日」主題「媒體與善政-挑戰容忍的底線,媒體的職責」,新聞工作者們為使資訊得以在言論市場中流通,他們不只要面對強權政府的打壓,更必須深入社會最真實的一面,甚至前進戰區為報導工作。他們的工作深具危險性,有時更必須面對強權政治的不當壓力,這些不向政治力妥協而受難的記者,我們給予最高的敬意;而在崗位上盡忠職守的新聞從業人員,我們也應給予鼓勵,期許他們繼續給予我們公正及確鑿的報導。
  然而近年來另一頗具爭議的話題乃是「媒體自律」,2005年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在世界新聞自由日中致辭時提到:「世界新聞日也應當反思媒體的整體作用,和『仇恨媒體』的問題,在盧安達、科特迪瓦和其他地方,人們看到狂熱團體在電台和電視上大肆宣揚煽動性的言論,這次將討論如何防止煽動種族主義和仇外心理,並應促進容忍和諒解的問題。」
  媒體扮演著之資訊傳遞者的角色,主導著社會輿論的方向,因其具有莫大的影響力,更容易遭有心人士的操控,故媒體自律的話題在新聞高度自由的社會中更具重要性。有鑑於媒體的管制不適宜由政府過渡介入,最適合扮演監督角色的反而是新聞媒體自我本身。台灣現階段已漸漸步入「新聞自由」的先進國家,另一個與去政府化同行重要的話題便是「媒體自律」,如何互相監督給予大眾多元的聲音,以及提供最準確跟真實的報導,建立有制裁力的同業公會或是專業協會之自律應該是一不錯的方向。
  在世界新聞自由日的前夕,我們反觀這一年來新聞自由的發展,台灣人民對於自己目前所享有的資訊自由,應更加珍惜,然而政治力運用媒體主導社會輿論的現象仍就存在,雖然要完全杜絕並非容易之事,然而我們至少可以期盼讓多元的聲音傳播出來,給予我們自己來思考,自己來抉擇。
註一 統計資料來源: 2005年新聞自由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幹事松浦晃一郎先生致詞。
註二 資料來源:大紀元2005年5月4日訊。
註三 統計資料來源:中華民國行政院新聞局2005/10/20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