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發生不少兒童墜樓事件,多半是因大人趁孩子熟睡外出購物或辦事,留下孩童獨自在家,小朋友因為好奇或尋找父母,而爬上高處由窗戶墜下,造成孩童意外喪生頻傳。台中市在四天內就發生了兩起孩童墜樓的意外事件,使得兒童的人身安全更加受到關注。
  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指出,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但很多父母總以為孩子在睡覺離開一會兒沒有關係,卻忽略了孩童一人在家的危險性,造成許多家庭不可抺滅的遺憾。因此,身為家長應該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讓孩子能平安快樂的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