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阮姓女子幾年前在美與一名男子生下一女,後發覺男友已婚,便帶著女兒回到台灣定居,不料男友卻在美國打贏監護權官司,日前在台灣台中地院法官陪同下,至阮女家中將小女童抱走,直奔機場而去,阮女隨後趕至機場,上演一場搶人大戰,後因女童護照問題,目前無法出境,阮女也在立法委員陪同下招開記者會聲淚控訴,今日(2006.05.08)也委請律師希望透過法律途徑留下女兒。
  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指出,幾年前中巴混血兒吳憶樺小朋友,在機場人群擠壓中嚎啕大哭的情景,至今仍讓許多人心疼不已,日前又出現父母在機場搶女的事件,大人的紛爭,常傷及無辜孩童的心理,讓他們恐懼不安,實非好的示範。與國外相比,國人的法律觀念仍有待加強,許多紛爭可以利用法律事先預防或事後解決,但很多人總是等到來不及才發現要走法律途徑。而生為父母,要爭取孩子的監護權,應該以孩子的最佳利益為考量,利用強烈手段來搶奪孩子,不但雙方無法平心靜氣討論,對於孩子的傷害恐怕才最令人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