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30日,上千名的同志以「家遊」為主題,舉辦大遊行,並為四對女同志舉行婚理,呼籲政府給同志組織家庭的權利。這是台灣第四年舉行同志遊行,也是目前全亞洲最具規模的同志遊行活動,他們希望社會能擺脫對同性戀者的歧視,還給他們和異性戀者可以戀愛結婚的相同權益。
台灣目前並沒有保障同志結婚權益的相關法律,國外則有約4個國家給與同志合法的婚姻保障,目前有立法委員提出「同志婚姻法」草案立法工作,但此舉引起了宗教團體不同的意見,在社會上仍無法達到共識時,要談立法可能言之過早,但同志也是社會上的公民,因此,大家應該加以關注,認真地溝通討論,藉以獲得各界都能接受的圓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