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7年1月23日聯合報C7版報導,教育部針對「體罰」定出更為明確的範圍,除了毆打、鞭打、打手心、打臀部、打耳光等外,連蛙跳、交互蹲跳、罰站也納入體罰範圍中。教育部長杜正勝也指示所屬機關,應儘快訂出對施行體罰老師的行政處分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