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與全國教師會初步完成的「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草案」,明訂教師禁止以打耳光、打手心、罰跪、蛙跳、罰錢、言語辱罵等方式管教學生,且除了法定違禁品外,教師也不得沒收或非暫時性保管學生物品,任意搜查學生物品及身體等也因違反人權而明文禁止。此草案將自5月10日起在全國六地舉行公聽會,屆時將參考各界意見後再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