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系實習生是否可篩檢有無愛滋病毒?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邀集相關專家委員討論後,正式答覆「不可」。
醫學系實習生因感染愛滋而遭到實習醫院拒絕的情形時有所聞,疾管局副局長林頂表示,學校或醫院要求實習生提供篩檢報告或進行篩檢均已違法,此舉可能讓學生被貼上標籤,因此不贊成醫院對實習生全面篩檢愛滋病毒。至於已感染的學生、實習醫師等,可以委員會或專案小組的方式,除保護隱私權外,並協助提供其就學保障、追蹤病情、評估風險、適度調整課程等,以保障醫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