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判決政治廣告亦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 Posted by Lin Wei Tang | 6 月 28, 2007 | 人權新聞, 會員消息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維持聯邦上訴法院對威斯康辛州反墮胎團體可出資製播反墮胎議題相關廣告的判決,認為2002年通過的聯邦公職選舉財務改革法,無理地限縮了人民的言論自由,違反了憲法對言論自由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