隸屬鴻海集團的大陸深圳富士康公司日前遭到四名大學畢業的B肝患者投訴,富士康以其患有B肝為由拒絕聘用,受到網友的鼓勵,他們決定站出來循法律途徑討公道。本月中旬,已正式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反歧視訴訟,並索賠20萬元精神撫慰金。
大陸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於今年五月發布「關於維護乙肝(B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就業權利的意見」,明文規定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衛生部禁止從事的易使B肝擴散的工作外,用人單位不得以勞動者是B型肝炎帶原者為由,拒絕聘用或辭退。
富士康對此案回應表示,公司在大陸發布維護B肝患者工作權的規定之前,卻有拒絕聘用B肝患者的做法,但本月1日後,集團已正式發文改正,要求旗下公司不可拒絕錄用B肝帶原者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