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國民議會通過「刑法修正案」,決議廢除對孕婦的死刑,最高僅能處以無期徒刑,以保障嬰兒的受撫育權。未來孕婦入獄服刑,監獄需提供適合的托兒設備,扶養小孩年限也增加至三年,需由母親親自撫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