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雷倩於民國96年7月18日上午10時,舉辦「從藝人毒品案件探討人權保障與人權精神」公聽會 ,針對最近藝人因為檢體遭受污染而導致有K他命的假陽性反應,因而損害其隱私權及名譽權等嚴重侵害人權事件舉行公聽會。

本會蘇友辰副理事長應邀出席該公聽會,蘇副理事長指出中國人權協會一向反對司法警察、檢察官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規定洩漏公務上的秘密,也反對媒體報導偵查中不得公開的案情細節,除非有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三項但書之情形,而且要求建立有效監督機制及懲罰重大違反規定者。然而由於官官相護成效不彰,此種嚴重侵害人民隱私權及人格權還是時有所聞。張培仁先生是一件特殊的個案,而且他願意挺身而出提出控訴,除了公諸媒體外,理應有進一步求償行動,否則事件過後依然故我,不了了之。

本會呼籲所屬主管單位應予正視之外,在立法院應成立特別調查委員會進行通案調查,必要時並能夠以立法方式作嚴格限制,以防止類似事件一再重演,損人名節,毀人清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