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中旬陳總統執行憲法所賦予特赦權力,頒佈實施罪犯減刑條例,自減刑條例施行至今,接連發生多起煙毒犯用藥過量暴斃以及刑事傷害等案件,引發社會諸多議論。或許,此波減刑更生人再犯率究竟孰高孰低,仍有待精確數據研究佐證,然而媒體的連日報導,復加此次台大副教授遭減刑更生人攻擊致死的重大案件,已使社會大眾對於此次減刑措施普遍感到不滿與不安。
細究政府此次減刑措施,出發點主要是為了解決獄所人滿為患的問題,順而提供受刑人改過自新的機會,立意原屬良善。不過倘若吾人認真看待政府相關部門所提配套措施,仍不難發現其中的倉皇匆促及趕鴨子上架。
按照更生人保護作業正常程序,在更生人踏出獄所之前,更生人戶籍所在的警察單位、衛生醫療機關、更生及就業服務等單位,應該早一步便掌握更生人相關資訊,以便即時掌控行蹤並提供協助,從旁扶助其迅速重新融入社會。然而此次減刑作業,竟然發生上述機關在更生人離開獄所數天後方才獲得相關資料,此時的減刑更生人早已不知去向,既無從掌握,遑論配套協助。
誠如陳總統所言,本次減刑條例提早釋放兩萬多名獄所受刑人,除了媒體所披露數十位再犯者外,其餘大多數更生人離開獄所後,一心只想好好做人、重返社會。然而政府相關配套的不完善,導致減刑更生人犯罪案件頻頻登上新聞版面,社會大眾原本就戒慎擔心的心態,變得更加無法接受這一批減刑更生人,而社會的疏離與冷漠,造成更生人無法重新立足,慢慢地再次邊緣化,終而重蹈法網。如此惡性循環,終非社會之福。
吾人認為,要幫助更生人返回社會、重新生活,除了政府單位重新研擬更完善配套外,社會大眾的包容與鼓勵才是對於減刑更生人最大的幫助。另外,針對獄所空間不足所採減刑措施實屬治標,倘若經濟發展仍無起色,人民無法過著安心樂利的生活,犯罪案件勢將仍層出不窮,再多的監獄也不夠關,難道等到獄所人滿為患之時,再來一次減刑嗎?希望有政府能夠正視此一問題的根本所在,找出正本清源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