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經許可來台工作的外籍人士,由於其配偶為大陸籍,配偶若跟晢來台時會受到不少限制,而影響這些外籍人士在台工作意願。

為利於企業能延攬更多境外優秀人才來台,陸委員26日開會決議通過內政部提出的「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修正案。其中依據經建會興利除弊的會議決議,將對在台工作外國人的大陸籍配偶發給多次入出境許可證,以便這些陸偶進出台灣時可不用在顧慮時間問題。

(資料來源:2007年11月27日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