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一名18歲的沙烏地婦女與一名非親戚的男子共處一車時,遭到7名男子攻擊與輪暴,但法官卻以婦女與親屬以外男子共處一車,觸犯沙國性別隔離規範為由,處以90下鞭刑。此判決一出,立即引起各國廣泛譴責與撻伐,不料法院再以「企圖透過媒體刺激與影響司法」,加重刑罰至200下鞭刑。

據沙烏地半島日報表示,透過匿名人士得知,沙國國王已特赦該名婦女,「若國王認為能帶來更大好處,有權力駁回法院判決」。

(資料來源:2007年12月18日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