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響應人權,廢除死刑已是國際趨勢,我國雖還未全面廢除,但在過去兩年死刑已是「零執行」。

法務部不敢貿然執行死刑,也沒有提出具體的配套措施,對於受刑人家屬,及已判處死刑、在獄中等待伏法的受刑人而言是個可怕的身心煎熬。部份死刑犯沒有親情的慰藉,早已失卻求生意志,有人一再自殺、自殘,甚至還有受刑人直接致函法務部要求盡快處決,一了百了。

廢除死刑是人權的終極目標,但在法律、配套措施或教育上,都需要逐步進行。對於死刑犯,該如何讓他們重新拾起對生命的意義與期待,更是廢除死刑政策不可不做的事,千萬別讓廢死刑流於口號。

(資料來源:2008年1月26日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