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G手機過去常是警政單位無法監控的一大治安死角,但這樣的情形將成為過去式。全國首套「3G數位影音監聽系統」於2月1日建置完成,開放給全國警察機構、調查局、國安局、憲調組、移民署、海巡署等所有情治單位申請使用。未來若要追踪特定對象的3G手機通訊,包含發話內容、影像畫面等都可一覽無遺。

側錄3G手機通話內容及影像是否有法律上的爭議?法界人士指出,司法警察依法聲請核准監聽票取得的監聽內容,只要有直接證據,都具有證據能力,而被監聽的對象皆為可能渉及犯罪的疑犯,亦無肖像權問題,故無適法性疑慮。不過,若是監聽內容過長而節錄部份當作證據,仍宜保存全部的錄音、錄影,以免日後發生爭議難釐清。

另外,與案情無關的第三者是否會被情治單位侵犯隱私,也是非常令人關注的焦點。刑事局在與司法院、法務部數度協商後,雖決議在側錄製的光碟上載明外洩究辦等警語,但管制效果如何尚待證明,執法人員的操守問題亦面臨考驗。

電信業者紛紛對監控措施表示,通訊是個人隱私,且每日進出的資料量非常龐大,除通聯紀綠外,根本沒有業者會儲存通聯內容,除非政府正式行文,須對特定對象進行監控,業者才會提供資料,且由執法單位進行監控,業者不會監控,也不會保留紀錄。

(資料來源:2008年2月13日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