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大安警分局以監聽方式偵辦一起槍砲案件,不料因案件無進展,意外監聽到一位酒店女子向友人抱怨半月前遭謝姓男子霸王硬上弓的談話內容,警方即將此以性侵案件偵辦。
檢方偵查後,發現曾有擔任馬伕仲介、涉及侵占、偽造文書及竊盜等案的謝姓男子與女方說法出入甚大,謝男稱女子是交往兩個月的女友,女方在與其發生性關係後亦未報案,且要求15萬元的和解金,半個月後向友人抱怨時,才意外被警方監聽到,因此檢方不排除為「夜渡資」談不攏的金錢糾紛。檢方剛收到此案時,也以為是「性侵害」案件,但追查發現竟是源於一件無疾而終的「槍砲」案,警方未求績效才改辦此「烏龍性侵案」,引發是否濫用監聽權的爭議。
(資料來源:2008年4月11日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