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知名的異議人士胡佳在本月3日遭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判刑,依中國法律規定,可在10天內上訴,截止日為4月14日。但胡佳的辯護律師李方平表示,北京市立第一看守所多次阻撓李方平會見胡佳,律師團無法與之討論上訴事宜,因此確定無法在期限內提出上訴,胡佳的權益已遭剝奪。

(資料來源:2008年4月18日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