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徐匯中學校方在未與教師協商下,逕欲以「指紋辨示」取代傳統簽到簿來控管教師出勤情形,遭該校部分教師痛批「侵犯人權」,不尊重教師人權及隱私權。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主任林樹全表示,頭一次聽到學校用指紋辨識機作教師出勤的管理,會請督學前往了解,將依法處理。

不過,教育部人事處引民國90年法務部回復人事行政局的函文指出,只要合乎法令職掌必要範圍,以指紋、聲紋、掌形等資料進行公務人員勤惰管理,並不算違法。

擔任教育部人權諮詢小組委員的全教會文宣部主任羅德水則直言,差勤管理也需符合人性,若教育部認為按指紋不違法,並無不妥,那還需要談「人權教育」嗎?

(資料來源:2008年10月21日聯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