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兩岸婚姻多經由仲介,加上政府政策限制、媒體大量負面報導假結婚等,使得台灣社會至今仍普遍對陸配有著負面既定印象。同樣是非台灣籍配偶,「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硬是將陸配獨立在一般外籍配偶之外,不同的待遇、更多的限制,讓台灣民眾慣於將其視為「外來者」,並以「優越的自我意識」來歧視陸配。

隨著兩岸交流日益頻繁,因自由戀愛而結合的台籍人士與陸配比比皆是,而具有專才、高學歷的陸配更是不少,但在台灣卻總是被貼上有色標籤、礙於法令無法工作,致其有志難伸,生活處處受限、備受歧視,部分陸配家庭經濟也因此陷入困境,甚至造成離婚率偏高、下一代的「新台灣之子」難融入社會等問題。

另外,政府本月起放寬陸配父母、子女來台設籍定居等待年限,但多數符合申請直系親屬來台定居的陸配,比起讓直系親屬來台定居或拿我國身分證,更希望政府准許來台探親的對象放寬及在台停留時間長些。部分人士認為,符合申請直系親屬來台探視的陸配,多半已取得台灣身分證,只要申請的陸配擔任親人的保證人,若出事即很好追究,因此對陸配的所謂安全考量不合情理。

(資料來源:2009年2月19日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