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機關臨時人員自去年元月起納入勞基法,外籍勞工也將適用勞基法,但公部門裡近2萬6千名的約聘僱人員卻因修法延宕,迄今仍未適用勞基法。日前,近50名公務機關約聘人員前往勞委會陳情,高喊爭取勞基法,抗議官方踢皮球,拒當勞基法棄兒。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科長王進揚表示,約聘僱人員進用與管理是考試院銓敘部職責,考試院已正草擬約聘僱人員的相關法規,勞委會將會進一步溝通。
勞團要求勞委會依法行政,推動公務機關約聘僱人員一體適用勞基法,還給他們本就該享有的勞基法與勞動三權。
(資料來源:2009年4月15日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