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廉政委員會在召開會議時,法務部建議修改衛星廣播電視法,引起外界質疑有「名嘴條款」,限制名嘴的言論自由。

不過,新聞局回應表示,並無外傳限制名嘴言論一事,法務部所提資訊,是依國際公約精神立法,媒體若錯誤資訊應負擔更正權。同時,法務部長王清峰在會議中也強調,這些規範都是在尊重言論自由的前提下,並依相關的國際公約比照辦理,目前NCC的廣電法也有處理相關規範,沒有限制名嘴或媒體人的發言行為,外界的解讀與事實有相當大的出入。

(資料來源:2009年7月9日聯晚)